弘扬法制精神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14-11-27 作者:
温总理谈法治
什么叫法治精神?咱们一起概括一下,就是“法治天下”。“法治天下”就是法比天大。我把它演绎一下:法大于天,法治天下。这是很形象的一句话。我觉得这句 话抓住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这就是:第一,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高于一切。第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三,一切组织和机构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第 四,立法要发扬民主,法律要在群众中宣传普及。第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法不依,不如 无法。
《侵权责任法》解读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部法律共12章92条,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一、对精神损害赔偿,我国立法首次明确。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表示,这个规定,一是把精神损害赔偿严格限制在侵害人身权益上,侵害人身权益就包括侵害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但不包含财产权。二是明确了什么情况下构成精神损害。侵权责任法用了“严重精神损害”这个词。
二、产品缺陷损害他人,生产者应当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明确,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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