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出台多项“新政”
发布时间:2014-11-26 作者:
记者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我市出台多项新政策,便于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缴存、提取、贷款。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系统升级,职工今年上半年就能享受到这些政策。
新开户月缴存总额限高1706元
目前武汉职工缴存公积金额度差距比较大,低的每月不到百元,高的却达数千元,有的单位甚至变相将公积金当作“福利”超标缴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明确限高政策:从今年3月8日起,新开户月缴存总额不得超过1706元。
“新政”对于公积金缴存额度采取“保低限高”政策,职工月总缴存额保底额是112元,最高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武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测算,最高额为1706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士表示,缴存基数已达到或超过标准的,可暂维持原标准缴存,但每年不得调整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没有达到1706元的,可以调整。
武汉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是变动的,因此公积金最高缴存也是动态的,公积金部门每年都会发布一次。
公积金还商贷每3年可提一次
一边是缴公积金放在账户里提不出来,另一边还在还商业贷款,这种情况有望得到转变。公积金推出“新政”,规定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未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允许职工夫妻双方就该套房屋每3年提取1次公积金,二次购房不享受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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